铸造车间领用原材料分摊差异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1404 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账务处理:
1、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2)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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