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一项扶贫攻坚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直属高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从相邻的特困县招收学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南疆四地。

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 达到今年统一的高考报名标准;
(2) 他们在执行区有当地户口三年以上,其父母或监护人有当地户口;
(3) 我拥有我的户口所属的县普通高中的电子学生身份,为期三年,是专门注册的。
根据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招生应在第一批本科生之前开始,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学科的录取控制分数。
地方专项计划的备案方式和录取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高校实际招生情况、区域农村招生实施情况等因素确定。
高等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并在招生手册中载明。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相关高校普通招生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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