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简称“道法”。
“道”指的是普遍规律或万物本体,而“德”则是指特殊规律或特殊性质;在万物中,“道”为体,而在“道德”中,德为体;“德”是由“道”有得于己,即由个人的修养得到的。由此,我们可以有这样的认识:道德侧重于依循普遍规律,通过个人的修养,将“道”转化为“德”,这样,我们才真正“得”到,即获取了“德”。从这个意义看,“德”为道德的本意与本体,“道德与法治”简称为“德法”是合理的。介绍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6年9月1日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等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共18册,其中小学12册,教材内容依据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地安排了六大生活领域,同一生活领域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螺旋上升的编排方式;初中6册,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展开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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