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流程通常涉及多个步骤和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以下是该流程的一个清晰概述:
一、提出调动申请与接收
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接收单位同意接收该工作人员,并加盖公章。同时,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也需同意接收,并开具商调函。
二、主管部门审核与调出
工作人员所在的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加盖公章。
申报至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三、调入单位审核与审批
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
接收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调令,并报请领导审批。
四、办理调动手续
调出单位向调入单位发出调动介绍信。
办理工资、档案等相关手续的转移。
五、报到与后续手续
工作人员持调动介绍信等材料到调入单位报到。
调入单位为工作人员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
在具体流程中,可能还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并填写。
凭借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等材料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会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并开具商调函。
凭借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移,并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借人社局开具的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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