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如下:
严格参照《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标准》,全面规范现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机构类别、经费形式等要素。
对核心职能发生根本变化的事业单位,依据《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及时调整类别。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配置。通过控编减编优化存量资源;通过内部挖潜保障增量需求。
坚持区分功能、创新管理。从严审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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