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名1、中国人民大学,2、复旦大学,3、北京大学,4、南京大学,5、中国政法大学。
1、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人大”,由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2、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简称“复旦”,位于中国上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国家双一流(A类)、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是一所世界知名、国内顶尖的全国重点大学。
3、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之名创办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
4、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21世纪学术联盟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
5、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中国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中国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
二、影响法学院排名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
1、学校知名度,985高校优于211院校,无论是办学经费、校友资源、就业机会还是整体师资水准,都显示了这一点;
2、地域位置,法学是一门与政治联系极其紧密的学科,因而在相同水平上北京的学院有加分,北京高校老师有相当多的机会参与立法,上海次之,其他学校再次之;
3、直接衡量标准——知名教授的学界地位、教授数量和博士招生名额,一般来说,可以将学会(如法理学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作为重要指标,对于相同层次(如985)高校,没有特殊职衔和荣誉的教授的水平基本相当;
4、“长江学者”、“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数额,这两项指标是硬通货,一名长江学者足以撑起一所具备相当实力的法学院,而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则是法学界最具学术实力的表现。
扩展资料:
在全国高校中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单位共11个,本次参评10个;具有“博士点”授权的单位共23个,本次参评14个;还有7个具有“硕士一级”授权和16个具有“硕士点”授权的单位也参加了本次评估。参评高校共47所。学校代码及名称整体水平排名得分: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大学
武汉大学
吉林大学
清华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2009年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