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中转学的最新规定是:
符合《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准予转学.
(一) 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需转学的;
(三)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为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四)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准予随监护人转学至常住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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