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资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市属营运集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规定,负责人基薪也就是保底年薪为16万元,同时,针对年度考核经营业绩特别优秀、考核结果超过额定分数(100分)的给予特别奖励,每超过1分奖励1万元。而这一年薪水平与中山市公布的指导工资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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