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3日发布了《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规定》公布了2015年高考各类考试的设置办法,其中统一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 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包括思想 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高考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 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 术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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