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例子: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实际成本为50 000元。
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 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A公司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59 000 元。该批委托加工物资所支付的消费税= 70 000 × 10%= 7 000 元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50 000 + 2000 + 7 000 = 59 000 元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 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扩展资料当企业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当企业支付加工费、缴纳相关税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当企业支付运杂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当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借:库存商品 / 原材料 等贷:委托加工物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