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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