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可以享受减税政策二、详见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三、详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