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江门市城区律师事务所,当年为江门市区4家律所之一,一直以来在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监督指导下开展业务。
2001年4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与广东粤江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新的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新所为普通合伙制,是五邑地区规模大、综合能力强,具有良好声誉的律师事务所。
现华南所有执业律师24名(其中有合伙人8人,聘用律师16人,拥有法学硕士学位1人,法学研究生3人),实习律师4人,律师助理5人,其他工作人员5人,律所办公面积近1400平方米,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建设有丰富的法律和行业信息资料库。
华南所管理规范,制度健全,队伍稳定,自成立以来,没有受到过任何行业协会、行政部门处分。律所业务全面,律师各有所长。华南所根据各人特点与专长,组合律师团队。目前已有刑辩团队、法律顾问团队、银行清收团队、保险团队、不良资产与破产团队。汇聚集体智慧,一贯坚持专业、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严谨尽责的执业操守。
自2015年以来,华南所获得“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建市级示范点”“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律所还获得”优秀*员“”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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