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考试作弊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解释明确,在刑法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是最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文的具体解释。司法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解释中明确,高考等四类考试作弊是犯罪
(1) 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2) 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3)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博士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建造师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 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和行业依法组织的其他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上述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考试、面试等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什么是“严重情况”
案例一: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作弊
案例2:推迟、取消或使用替代问题
案例三:机构、设备数量多次达标
案例四:违法所得30余万元
关于吴某诈骗案处理意见的通知:
1、 6月7日晚,考区组织对考场进行视频回放后,确认考生吴某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违规拍摄试卷,监考人员存在入场安全和失职等问题。
二是根据目前调查,该监考人员已停止高考监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九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并根据跟踪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 发现、查处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风考纪,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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