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同时录取了公安联考和国考,您需要选择其中一个单位,并向另一个单位申请放弃录取资格。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前与两个单位的招聘部门或负责人联系,说明情况,并表达您的选择意向。根据各个单位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法规,您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邮寄或递交给相应的单位。建议您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了解两个单位的招聘政策和规定,确保操作符合要求。同时,您也需要做好与另一个单位解除录取合同或处理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可能涉及的事项包括:交还公安联考的录取通知书、签署解除录取合同的文件、退还录取单位发放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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