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本正本和副本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目的:行车本正本是指交通警察或者监控摄像头记录的实际交通违法行为,用于违法处理和处罚,而副本则是交通参与者(如驾驶员)个人留存的备份副本,用于备查备用。
2. 执法效力:行车本正本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交通违法行为一经记录在正本中,即视为有效证据;而副本只能作为参考和备份,没有法律效力。
3. 签署及存档:行车本正本通常需要由交通警察或相关执法人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然后存档备查;而副本则由交通参与者自行保管,不需要签署和存档。
4. 使用范围:行车本正本通常交由执法部门使用,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如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而副本主要由个人使用,比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作为事故证据提供给保险公司或法院。
总之,行车本正本是由执法部门签署并存档备查,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交通违法处理;副本是个人留存备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于备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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