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残疾保障金是浙江省残联常年开展的工作,旨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生活保障和帮助。下面是浙江省残联针对劳务公司申报残疾保障金的流程和要求。
1. 申报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2. 申报材料:劳务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保障金申报表》
(2)《劳务派遣协议》及其有关附件;
(3)残疾人员的就业资料和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年度实际缴纳残保金的汇总表;
(5)用人单位年度招用残疾人的情况;
(6)其他有关材料和说明。
3. 申报流程:
(1)劳务公司填写《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保障金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省(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审计;
(3)省残联对省(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终审;
(4)省残联向申请单位发放审批结果,并将其纳入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库;
(5)劳务公司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残联将其纳入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库,并按规定核算金额,并在年度内进行补贴。
申报残疾保障金对于残疾人和劳务公司都是很有益的,同时也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劳务公司在申报残疾保障金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各类材料,并遵循审批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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