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理技能大赛第一名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免试就读相关专业;并获得由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一等奖者,可增加20分投档。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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