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原则上是不可做生意的。做生意属于兼职范畴。
在编的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兼职是禁止的。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是否兼职取决于教师们自身的选择,但还是建议,在完成好本职在校工作的同时,兼职量力而行,适度分配好时间!
可以做教育类的自媒体,微博等。既不影响工作,又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还能有点小收入,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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