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违反校规校纪,学院通报批评扣6分,警告处分扣12分,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记过处分扣3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二)无故不参加各类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
(三)学生在校期间与异性交往应注意社会影响,男女之间凡在公共场所放纵感情,行为不端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5-10分;异性校内非法同居者扣30分以上。
(四)违反《文明公约》及有关规章制度,尚未达到通报和纪律处分,扣分可控制在3-5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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