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治安等事业单位(专业)录取执行机构所在批次行。录取时,省招办将第一批通过政审面试的志愿考生按比例投档到各高校,各高校进行审核备案。当第一批志愿学生不足时,再申请后续志愿补充。

高校招生规则由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通过招生条例向社会公布。主要内容有:文件传输比例、专业安排、身体要求、外语等。在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一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在国家允许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高校提出的投档比例和相关工作程序投档考生电子档案。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招生机构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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