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指令性安置实施办法 按照往年通知,具体实施办法大致为:
1、军转办将尚未落实人选的岗位需求发布至报名系统内(即市级单位指令性安置岗位信息表);
2、驻京部队各大单位转业移交组组织尚未确定接收岗位的军转干部填报志愿(每名军转干部限报2个岗位);
3、军转办按照“两个志愿选择其一”的原则,统筹考虑报名数量,岗位匹配程度、接收单位工作周期等各方面因素,向相关单位进行指令性推荐。
4、经推荐,并与接收单位达成接收意向的,军转干部与接收单位签定接收卡;经推荐,仍无法落实接收人选的岗位,市军转办将根据接收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匹配程度,在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指令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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