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互认毕业证书没有区别,会发两个学校的毕业证。
学分互认,指实行学分制管理的不同高等院校之间,互相认可学生跨校所修的学分,一般限于选修课。例如,学生甲在A校,每年需修满10学分的选修课,如果A校和B校实行了“学分互认”,那么学生甲可以在A校修4分,B校修6分,这样A校就认可了学生甲已完成当年的选修课学分任务。学分互认,也可称之为“校内专升本”一般有两种形式:1+3或者2+2的模式。学分互认全国承认所谓高校学分互认,是指学生除学习原来学校课程之外,还可以学习其他院校的相关课程,所得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学分,同时本校学分也为其他院校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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